昨天,合肥市房产部门发布市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要求有所放松,“门槛”降低。不过记者发现,去年,社保未交满18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市区无房家庭也可申请,今年则不行。
家庭月收入“门槛”降低
根据合肥市房产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0378元/年(2532元/月);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这些条件中,关于收入方面的规定,2017年为“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7881元(2323元/月)”。相比之下,今年的要求有所降低,更多人将享受到公租房的福利。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属于2018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这两类人群的准入条件与上一年基本一致。承租公租房时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
部分公租房推向市场
记者了解到,2017年合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中还出现了另外两类人群:社保暂不满18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区无房家庭。今年,这两类人群不在供应范围之内。
按照2017年的政策,社保暂不满18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缴纳市场租金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市区无房家庭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过要满足一系列限制条件,并且要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进行,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租。
据了解,今年,合肥市正在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合肥市3692套公租房划转至合肥市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其中包括蜀山区产业园四期公租房1038套,包河区兰州路公租房1068套,新站区北岗廉租房450套,瑶海区都市科技工业园公租房1136套。届时,这部分人仍可以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承租这些房源。
合肥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
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居住证;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啥疑问来个电话
您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有什么疑问吗?合肥市各区相关部门公布了咨询电话。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4693063;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682090;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357282;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635301;经开区明珠房产中心:63830857;新站区建设发展局:65777080;高新区建设发展局:65869526;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62664213。